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季米特里奥斯的黑眼圈比澡盆舰队大公的还要深,显然正常人不可能在锣鼓喧天的战场旁补觉,他连打了两个哈欠,弄得朕身后的亲兵也接二连三开始捂嘴:“至少得喝三杯,要最好的啤酒,以前那种马尿可不行!”
朕哈哈大笑,朕是海量,莫说三杯,就是三桶,朕也能给你喝个酒桶底朝天!
当下索性弃了折断战场的活,反正到了这会儿才从火堆里逃出来的,基本都被烧了个半死,无非是给他们个痛快,攒点阴德,杀他们是情分,放任伤兵等死是本分,朕在天堂攒的业报都够给番婆子全家买随心飞了,也不在乎这点阴德。
深秋天黑的快,太阳见不得惨事,早早地打卡下班了,但天还亮堂着,大营北边的科林斯城火光照亮了半个夜空,这灯火是朕生平所见最壮观的。
虽然科林斯没了,城中的波塞冬龙王庙也跟着一并焚毁了,可存人失地,人地皆活,若是兵败,科林斯本就保不住,倒不如当做筹码与兑子,拿来损耗穆拉德的精兵强将。
城没了还能再建,神庙烧了还能再兴,保住城中军民,杀伤鄂图曼鞑子,才是顶顶要紧。
民为重,社稷次之,君为轻,孟夫子这是在教导朕,要用游击战和运动战去对付强敌。
庆功宴开始了,朕端着从雅典抢来的金杯,里头倒满了奈迈阿一带葡萄园产出的葡萄汁,从拂菻中部犁庭扫穴收缴来的珠宝从箱子里取出,堆放在一张张桌子上,金块,银钱和宝珠在一盘盘佳肴之间流淌。
按照酒席上新定下的规矩,每个有斩级的士兵,都应当带着他砍下的人头,来向朕敬酒。
喝完满满一杯酒之后,这些士兵和军官就开始用人头砸悬在几根木杆下的头盔,砸不中的,受下赏,砸中头盔的,受中赏,之间把头丢进头盔里的,则大大有赏。
篝火之间,士兵们嬉笑打骂,吃着酒肉,好不快活,时不时有人砸中了头盔,便跑到朕身边,给朕鞠躬作揖,朕便从桌上的金银里抓一把,放到他手里,勉励他往后奋勇杀敌。
什么?穆拉德夜袭?
只有精锐之师才能在夜里走十几里山路,进攻朕安在山头上的老营,方圆百里之内只有两支这样的精兵,一支是朕的亲军,正在朕身边大碗吃酒肉,大秤分金银,还有一支就是穆拉德的耶尼切里,这会儿还在文火慢烤。
再说了,即使是庆功宴,朕的兵也是兵刃不离身,山脚山腰和沿途要道都有明暗哨,苏丹要是不顾科林斯这烂摊子,强押着士气低落的残兵来进剿,朕在山上固守也不吃亏。
反正拂菻火还没用完,大不了再烧他个火烧连营,光是回想起突厥人在火里烤出的香味,朕就馋得涎水直流。-----PV1读友15638939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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